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如果夫妻双方都同意,而且由其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的,可以一方要两个孩子。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
一方是独生子女的还可以生一胎。婚前一方或者双方生育过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一方婚前未生育过子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要看是什么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话,那么就只是夫妻之间的事,也就只有夫妻二人才有权利参与分配,与他人无关,包括父母、子女这些都没权利参加分配。当然,这里说的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情况。 在离婚财产的处理上,是要先清算共同债务,如果借了父母的钱,哪得先还了父母的钱,剩下的才是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子女等其他人能提出证明,夫妻要分割的财产里有他人的财产,先归还后再夫妻分割,通俗的讲就是要先把不属于夫妻的,而是别人的钱先退还(比如子女挣的钱),夫妻再分。 夫妻离婚财产子女、父母是不参与分配的,只有遗产才会有子女、父母参与分配,这是另外一个法律问题。所以不仅男方的女儿,女方的女儿均不能参与离婚的夫妻财产分配。这里要注意的问题,就是双方都是再婚,其中的婚前财产是不参与分配的,婚前财产在谁名下,离婚时还是归谁所有,所以你的补充问题里,如果房子是男方婚前所有,女方分不到,这里情况也分几种,第一种是结婚前房子产权是男方的,而且购房钱已经男方付清,第二种是男方买房有借债(包括银行贷款),婚后进行还债。第一种情况房子与女方无关,第二种情况女方参与部分分配,问题表述不清这个就不好回答了
可以要,如果双方可以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按照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出具判决书;如果双方不能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法院会按照一人抚养一个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
可以的,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56人已浏览
137人已浏览
175人已浏览
10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