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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9条规定:承包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或者出租给第三方,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该条法...
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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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不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的原则^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也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二是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剩余年限的原则。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有期限的,该期限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剩余期限。三是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的原则。受让方应当具有从事农业生产的能力,这是对受让方主体资格的要求。倘若其不能从事农业生产,就不能承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四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优先原则。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要比外部的单位和个人,享有取得流转土地的优先权。
1、土地承包应当遵循的原则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公开、公平、公正;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土地资源;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保护土地经营权的依法流转。 3、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八条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 (2)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3)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4)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 (5)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1、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公开、公平、公正;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土地资源;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保护土地经营权的依法流转。 2、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八条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三)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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