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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先申报户口登记,然后办理身份证后办理离婚登记,结婚证丢失的不影响离婚登记。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第三十三条...
户口重复办结婚证用的户口取消了,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按照当事人现有户口和身份证为其更换结婚证并收回原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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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双方户口薄和身份证、结婚证到迁入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具准迁入证明 待准迁入正门和以上材料到派出所开具《准予迁入证明》这个办下来起码半个月 写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开具户口准迁证
应当先申报户口登记,然后办理身份证后办理离婚登记,结婚证丢失的不影响离婚登记。 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第三十三条原已登记户口,因错误注销、计算机信息丢失等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应持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原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村(居)委会证明等原始依据,向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
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有关规定: 二、关于户口簿问题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因此,需要出具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才能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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