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针对房屋拆迁工作,各地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不一的拆迁补偿标准,如农村房屋与城市房屋等,补偿标准存在一定差异。土地补偿标准分为农村集体和国...
各地政策不一,具体到国土资源局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章补偿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补偿没有统一标准,需要结合具体项目和项目安置补偿方案确定,土地的补偿需要参考土地前3年年均产值以及地方政府公布的土地区片价格等因素,房屋拆迁需要结合房屋结构、地域位置、建造年限、拆迁项目公告、安置补偿方案等因素综合评估,补偿不合理建议不要同意签字,补偿不合理建议及时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具体问题可来电详询。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按照经人民政府最终通过、同意、批准的征收补偿方案,概算房屋征收补偿资金额度。房屋征收补偿资金包括征收补偿费用和征收他项费用。征收补偿资金应当足额到位,并存储到市、县(市)人民政府开设或者授权开设的专用账户后,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区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须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各地政策不一,具体到国土资源局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章补偿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25人已浏览
254人已浏览
382人已浏览
20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