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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们需要看全部病历,才能判断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请及时将病历邮寄给我们,我们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等行为进行客观的全面审查,如果医疗机构...
1.发生医疗纠纷的当事人(医护人员)负责写出事实经过,同时向患者或家属做好沟通、解释、解答工作。 2.发生纠纷的科室主任负责组织本科医护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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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生医疗纠纷的当事人(医护人员)负责写出事实经过,同时向患者或家属做好沟通、解释、解答工作。 2.发生纠纷的科室主任负责组织本科医护人员对发生的医疗纠纷进行讨论总结,从中吸取教训,纠正不足,制定杜绝类似纠纷的有关制度,科主任负责书写该起纠纷的讨论意见,上报医务部,并向患者或家属作出相应的解释工作,妥善解决好医疗纠纷。若确属负有医疗责任的医疗纠纷,科内能自行解决的,也要上报医务部备案。 3.经科主任及责任人解释、调解无效的医疗纠纷应及早上报医务部,同时上报有关纠纷的书面材料。
第一,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医患双方可以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会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相关医疗物品,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形成书面资料。经调查研究,卫生部门会给出处理意见,一般会再次协商调解。协商不成的,建议患者或其家属向三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对三级鉴定结论不满意的,可以申请复议或者二级鉴定。如仍不满意,可申请复议和一级鉴定。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单位应当按照鉴定结论、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进行相应处理。对处理结果仍不满意的,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然,双方协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都不是必要的程序,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 1、发生医疗纠纷后,首先医患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调解,达成协议,纠纷处理结束。 2、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 3、如果不服协调,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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