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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向作出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反映,由人民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督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2、对方仍不听劝告,不接受...
法院判决后离婚一方还是不给抚养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如果法院进入执行程序后,对方拒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在执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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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为离婚诉讼中已经处理了抚养事宜,由男方每月付300元抚养费直到孩子年满18周岁。那么如果他不履行判决义务,你可以在判决生效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你最好在2年之内提出来,因为执行是有时效的。如果超过2年,那么在你请求之前2年内和以后的可以申请执行,2年以前的法院不予执行。 2、申请执行是不需要交纳申请执行费用的,所需费用由法院在执行时要求男方支付。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如果夫妻双方能够证明债务属于婚姻过程中的的情况下,则该债务可以由夫妻双方进行平均分配。夫妻双方关于子女的问题可以协商并确定相应的给付问题。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不成,不能够最终确定的,则可以由双方到依法进行诉讼来请求法院作出判决,最终确定债务分担和子女敷衍给的问题。
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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