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解除收养关系后,继父母和继子女在法律上已不是父母子女的关系,没有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的约束,但考虑伦理一般也不宜结婚。 法律没有明文规定解...
由于养父母和养子女间双方是法律上确认的拟制的直系血亲,具有同自然血亲一样的法律效力,因而是不宜结婚的。只要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已经合法解除了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收养法》第27条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其第28条还规定:“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故子女不能够将父母履行抚养义务作为自己履行赡养父母义务的基础与前提。有些父母由于经济收入微薄或者身体患有疾病等客观原因,而未对子女尽抚养教育的义务。但只要父母在主观上没有恶意遗弃子女的故意,那么未被父母抚养过的子女独立生活后,对生活困难或者无经济来源的父母就具有不可推卸的赡养义务。
已经办理了收养关系的收养子女是可以继承养父母的遗产的。根据2021年《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4人已浏览
407人已浏览
157人已浏览
16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