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异地羁押没有法律规定,只要羁押场所是法定的就可以。羁押是刑事案件被告经检察官或法官合法传唤、拘提到案、并逮捕后,法院认为被告犯罪嫌疑重大,而...
异地拘留没有法律规定,只要拘留地点是法定的。拘留是指被告在刑事案件中被检察官或法官合法传唤、拘留、提及案件并逮捕后,法院认为被告犯罪嫌疑重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嫌疑人可以在其他地方被拘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配合。
犯罪嫌疑人拘留最长可被羁押一个月零七天。《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所谓羁押,一般是指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判决前的依法暂时关押。羁押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而是刑事拘留和逮捕的附带性后果。由于拘留和逮捕是剥夺人身自由的严厉强制措施,故而不仅相关立法对司法机关办理犯罪嫌疑人被羁押案件的期限作了严格的限定,而且一直以来,羁押期限问题也广泛吸引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众多关注。相对于拘留和逮捕而言,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则是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较弱的强制措施。虽然相关立法对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期限也作了明确规定,但是关于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案件办理期限的规定却不甚明了,从而造成司法实践中办案人员对此的理解和做法不一。这样,既不利于保护人权、惩罚犯罪,也有违司法的公平、公正原则。我们国家现在关于刑事羁押期限有明确的两个月时间的规定,当然如果说在刑事羁押期限内,发现有其他的民事方面的诉讼活动,并且相关的人员是不能够出庭参加诉讼活动,对于民事活动可以暂时停止审理。
拘留要看具体情况,以下为例: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规定犯罪嫌疑人在羁押期间没有批准不能探视。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90人已浏览
224人已浏览
778人已浏览
24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