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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羁押期间患病的,由国家财政承担医药费用,不需要家属承担。如果需要特效药品,家属可以与看守所民警申请,在民警监督下服用。...
1、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在羁押中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那么是不会被收押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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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在羁押中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那么是不会被收押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1、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在羁押中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那么是不会被收押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不一定,要看判处的刑罚,如果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根据《看守所条例》第十条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根据《看守所条例》第十条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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