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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处理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坏账准备 结转 借:利润分配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所示:如果是年末计提的坏账,按规定比例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如果是属于应收利息、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确定的坏账 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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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是按纳税年度,除另有规定外,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核算的是企业本年度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除另有规定外,与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无关,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不体现。
建立坏账准备制度中坏账计提是有具体的规定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和《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也规定,经报税务机关批准,企业可以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并且为简化起见,允许企业计提坏账准备金的范围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同时,核销坏账应具备的条件、收回已核销坏账的处理、税法与会计制度的规定也基本一致。但是,为了便于所得税征收管理,税法又规定,企业计提的坏账准备金实行限额扣除办法,即只有计提的不超过年末应收款项余额5‰的坏账准备金才允许税前扣除,超过部分不允许扣除。这一点与会计制度“企业可以自行确定坏账准备的提取方法,提取的坏账准备从利润总额中全额扣除”的规定存在较大的差异。
从事信贷、租赁等业务的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逐年按年末放款余额(不包括银行间拆借),或者年末应收帐款、应收票据等应收款项的余额,计提不超过百分之三的坏帐准备,从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从事金融行业的企业,可以按年末放款余额(不含银行间拆借)计提坏帐准备;其他行业均应按年末应收帐款、应收票据(指资金融通信用票据,不包括见票付款的票据)等应收款项的余额;未到期的债权或代销商品的应收款,不得计提坏帐准备。对以各种财产(包括各种商品、有价证券)作抵押的贷款不计提坏帐准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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