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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强制收回部分股权需要召开股东大会,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批准。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合并、...
(一)收购双方进行洽谈,达成初步收购意向。此阶段主要是收购方与目标公司及股东进行接触。 (二)收购方自行或委托律师、会计师开展尽职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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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并与股东达成收购协议,来收购股东的股份。但收购股份必须具有公司减资、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用于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等情形。
收回公司股东的股权应当符合法定条件,与股东协商确定收购价格。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只能在特定情况下收购股东的股权。有限责任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2)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股东大会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股东与公司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股份有限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和持有本公司的其他公司。(《公司法》第七十五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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