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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对于非法集资会计出纳有责任吗的回答是没有单独收取借款,仅仅为单位老总履行财务手续时,不构成犯罪,但需要配合公安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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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有前款行为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并处没收财产。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请参考 第六章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故意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拒绝出具有关报告: 一、委托人示意其作不实或者不当证明的; 二、委托人故意不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和文件的; 三、因委托人有其他不合理要求,致使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报告不能对财务会计的重要事项作出正确表述的。 第二十一条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必须按照执业准则、规则确定的工作程序出具报告。 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出具报告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明知委托人对重要事项的财务会计处理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而不予指明; 二、明知委托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会直接损害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而予以隐瞒或者作不实的报告; 三、明知委托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会导致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产生重大误解,而不予指明; 四、明知委托人的会计报表的重要事项有其他不实的内容,而不予指明。 对委托人有前款所列行为,注册会计师按照执业准则、规则应当知道的,适用前款规定。
如你未参与和不知情,不负法律责任。但你与出纳同为财务工作人员,按照财务工作制度的要求,你作为会计具有监督失责的责任,即:工作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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