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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都有权决定取保候审。也就是说在刑事诉讼的三个程序中,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接到都可以申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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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没有详细规定取保候审批准后何时通知家属接人。根据司法实践,取保候审申请获批后,公安机关很快就会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办理释放事宜。因为是保险,警方应该通知家人或者担保人释放人员。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为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对未被逮捕或者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刑事诉讼。责令其提出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确保随传随到,不予拘留或者暂时解除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
从案件类型来看,能够办理取保候审的主要集中为以下几种类型: 1、交通肇事等过失犯罪(如果就经济赔偿已经达成和解协议则可能更大); 2、数额不大,并且已经退赃的经济型犯罪案件(如:贪污、职务侵占,侵犯知识产权类等); 3、危害结果不大的未成年人犯罪; 4、对被害人已经进行经济赔偿的故意伤害(轻伤)案; 5、部分危害性不大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如:数额较小的虚开增值税发票等)此外,还需注意的是,在办理取保候审的过程中,户籍也是办案机关考虑是否适用取保候审措施的重要因素。一般来说,本地户籍的居民适用取保候审的比例远远高于外地居民,主要原因在于,外地居民流动性大,经济来源、社会关系都不够稳定,不利于取保候审后的监管。一旦发生犯罪嫌疑人逃跑,往往会对案件的进展造成重大阻碍,甚至做出取保候审决定的办案人员也会负上一定责任。
取保候审的条件: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刑较轻,没有必要逮捕,但有可能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及其他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行较重,但在采取取保候审时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且没有逮捕必要时,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审。 4.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具有此种情形,在逮捕前发现的,就不能决定逮捕;在逮捕后发现的,则应变更强制措施,改用取保候审方法。 5.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这是指就被拘留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缺乏证明其有犯罪事实的足够证据,在拘留的法定期限内不能收集到相应证据,而需继续收集证据的情形。 6.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起诉、一审、二审的办案期限内不能结案,采用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险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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