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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付首付,加女方名字,离婚怎么算

2024-10-06
关于男方在婚前购置房产后,于婚后添加上女方姓名时,在面临离婚情况下如何进行财产分割的问题,具体解答如下: 1.如果男方在婚前已经购买了房产,并在婚后将女方的姓名添加至房屋所有权证中,那么该房产即被视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2.若在婚前由某一方支付了首付款,而在婚后则通过添加女方姓名的方式来支付剩余的按揭贷款部分,那么这部分款项便应被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3.倘若在婚前由某一方全额支付了购房款,但在婚后又将女方的姓名添加至房屋所有权证中,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原则上该房产的产权比例应当均等分配,即各自占有50%的份额。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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