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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后,有一个法定的工伤医疗期,这个期限是法律赋予受伤职工带薪休养的权利,单位不能剥夺。不是说鉴定完毕医疗期就结束了,一般来说,医疗期首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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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鉴定的医疗期规定】 申请工伤鉴定时需满足最低的医疗期 1-2个月:头皮裂伤、血肿; 3个月:颅骨,颅底骨折,头面部骨折,上肢骨折,肋骨骨折,横突、棘突、椎板骨折,截肢(指、趾),软组织挫伤,脑震荡,脏器挫伤保守治疗,烧伤(小面积、浅度),眼科一般性疾病(除外伤性白内障、视神经萎缩、球内异物外),耳鼻咽喉一般性疾病(除鼻及鼻窦良性肿瘤),口腔一般性疾病(除口腔额面部严重软组织挫伤); 6个月:骨盆骨折,下肢骨折,椎体骨折,脑挫裂伤,脏器破裂手术,烧伤(大面积、深度),眼科(伤性白内障、视神经萎缩、球内异物),鼻及鼻窦良性肿瘤,口腔额面部严重软组织挫伤; 1年:气管外伤,股骨颈骨折,脑出血 1.5年:脊柱骨折并脊髓损伤。
只是作出了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多不超过24个月的规定,具体到伤者骨折的治疗养伤期,应当由伤者的主治医师根据伤者的伤情严重程度,作出一个建议修养时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后,有一个法定的工伤医疗期,这个期限是法律赋予受伤职工带薪休养的权利,单位不能剥夺。不是说鉴定完毕医疗期就结束了,一般来说,医疗期首先以医生的诊断证明为依据,按照他的工龄来算最长期限,他工龄十年了,理论上应享有三个月到半年的医疗期。在这个期间,如果仍未恢复,可以向社保申请,延长医疗期,延长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伤残等级7—10级,属于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除非工伤职工合同到期或者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或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情形外,公司不能与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其医疗期之内,没有痊愈的,用人单位亦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医疗期满后,如不能胜任岗位,可安排其他岗位,仍不能胜任的,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除要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和一次性就业补助外,按正常的解除补偿金给付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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