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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你现在已经工作稳定了,你可以选择将你的户口迁到单位这边。...
1、没签劳动合同单位违反劳动法,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单位支付你工资、押金外,还可主张经济补偿金、上班第二个月以后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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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起征点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个人所得税率是个人所得税税额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比例。个人所得税率是由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根据个人的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收入达到缴纳标准的公民应尽的义务。 单位为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凡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范围及标准执行的,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如果是单位为个人支付商业保险费用,其保险费用应视同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如果单位为职工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金、补充医疗保险金、补充公积金等,属于工资、薪金的组成部分,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不得从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中扣除。
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但是,用人单位在特定的情况下也可以扣除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2、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试用期从来都不是以单独合同存在的,是在正式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该不该签订合同呢?因为试用期的长度是以劳动合同的长度为根据来制定的,法律有强制性规定。没错,一定要交。但是交社保≠你的工资少了,而是法律强制性的福利,你交多少公司必须交多少,所以如果你每个月工资3000,公司每个月花在你身上的钱一定是超过这个数的。这是你应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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