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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的条件: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的有关规定和审判...
1、被告经传唤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被告(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庭,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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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情况大致我已经了解,就你咨询的情况我要和你核实几个问题,以便于具体给你合理的分析建议, 双方是什么关系,是合伙开店的亲人还是夫妻 具体怎么回事? 由于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案件关键信息无法确认。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方式有哪些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采用如下方法:(1)实物分割即财物可以分割的情况下,在不影响其财产的使用和用途的前提下,对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的财产(2)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变卖或者拍卖,夫妻双方就变卖、拍卖取得的价金进行分割(3)作价补偿即由夫妻一方取得财物,根据财物的价值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二、离婚财产分割注意哪些离婚案件中,涉及财产分割的,应当注意以下因素:(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2)夫妻分居后,分别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额悬殊的,分得财产多的一方应当补足(3)主张为一方个人财产的,负有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只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4)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但可能因为一方有过错等原因分配不等(5)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的协议,在离婚后正式生效,且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不能以协议对抗第三人,如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债权(6)离婚时一方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是误将个人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隐藏、转移的,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7)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分家析产的,可以先就离婚案件和已经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难以查清的财产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不影响离婚案件的审理(8)属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适用正常离婚程序的处理方式;属于非法同居的,其财产分割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举证有期限,具体能否提交证据需要根据事件决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3条规定:当事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74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的,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当事人申请保全证据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担保。民事诉讼中举证期限关于举证期限的规定主要包括1、被告在答辩期满前书面答辩,必须明确原告诉讼请求和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2、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期限不得少于30天,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第二天起计算。3、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提起反诉的,应在举证期满前提交。4、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5、当事人在举证期内提交证据材料确实困难时,应在举证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批准,可适当延长举证期。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时,可再次提交延期申请,是否允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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