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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由用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至6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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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规定,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将按照“分类处理”原则的进行。所谓分类,即“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外的传统农区”和“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两类,对于这两类不同情况,将以不同方式贯彻“一户一宅”的原则。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规定,在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外的传统农区,继续实行“一户一宅”、面积法定的宅基地分配制度。对人均耕地少,二、三产业比较发达的地区,实行相对集中建房落实“一户一宅”,原则上不再进行单宗分散的宅基地分配;而在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政府或集体通过集中建设农村公寓、农民住宅小区,将法定面积宅基地等值转换为住宅,落实“一户一宅”。已没有新增宅基地可供分配的,农民集体可利用村庄存量建设用地,在政府支持下集中建设公寓式住宅,落实农村住房建设的宅基地权益。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规定,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将按照“分类处理”原则的进行。所谓分类,即“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外的传统农区”和“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两类,对于这两类不同情况,将以不同方式贯彻“一户一宅”的原则。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规定,在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外的传统农区,继续实行“一户一宅”、面积法定的宅基地分配制度。对人均耕地少,二、三产业比较发达的地区,实行相对集中建房落实“一户一宅”,原则上不再进行单宗分散的宅基地分配;而在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政府或集体通过集中建设农村公寓、农民住宅小区,将法定面积宅基地等值转换为住宅,落实“一户一宅”。已没有新增宅基地可供分配的,农民集体可利用村庄存量建设用地,在政府支持下集中建设公寓式住宅,落实农村住房建设的宅基地权益。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据国土资源部介绍,根据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消除贫困的意见》,深度贫困地区在充分保障农家宅基地使用权,防止外部资本侵占控制的前提下,可以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租赁、合作等方式活用空闲农家和宅基地的村庄整备、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以入股、联营等方式,重点支持农村新产业状态和农村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直接从事或服务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旅游项目中的自然景观及为观景提供便利的观景台,栈道等非永久性附属设施占用除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在不破坏生态,景观环境和不影响地质安全的前提下,可不征收(收回),不转用,按现用途管理。 那么,哪些地区属于深度贫困地区呢? 就地区而言,国务院扶贫办公室洪天云副主任指出,在国家层面,主要指三区、三州和三类人。 三区是指西藏、新疆南疆四地州和四省藏* 三州是指甘肃临夏州、四川凉山州和云南怒江州。 三种人主要包括:一是因病致贫的人,特别是重病和慢性病组是下一步攻势的困难,必须帮助千方百计的第二是因灾害和市场行情变化而返回贫困的人,需要提高消除贫困的稳定性第三是贫困老人,该组年龄大,病多,没有劳动力 宅基地的退出。 宅基地有偿推出机制将越来越完善。有偿退出的基本原则是农民自愿,有偿提出的辅助条件是补偿金的合理到达。关于宅基地有偿提出的补偿标准,以淮南市为例,每亩补偿5万元宜城市,每平方补偿25~50元西安市,每亩补偿22~25万元。 农村宅基地新规则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关于宅基地买卖。 众所周知,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所有权是村集体,宅基地是不能买卖的,只能在村集体内部进行流转,但是一些地方对于宅基地买卖的管控还有些疏漏,宅基地买卖的现象还存在,一些宅基地被当做工业用地,农民的利益遭到损害。新政出台后,农村宅基地再出现这种非法的土地买卖,村委会发展后不仅要没收,还要追究法律责任。 二、关于宅基地拆迁补偿。 新政策出台,农村宅基地实行分别补偿方式,宅基地补偿和住宅补偿分别计算,宅基地所有权为村集团,因此宅基地补偿金不直接支付给村民,村集团统一分配,关于住宅补助金直接支付给农民。 三,关于宅基地的审批。 宅基地的审批上半年就开始严格,下半年更是愈演愈烈,除了要遵循一户一宅都原则,如今超占宅基地和违建宅基地的行为也加大了处罚力度,农村宅基地将会进入有偿使用阶段,部分地区宅基地已经停止审批,农村宅基地也越来越紧俏,想再申请宅基地比登天都难。 四,关于宅基地的建房。 如今农村宅基地建房的要求也格外多,部分不符合要求的宅基地和违规宅基地将会被叫停,另外并不是所有人都有在农村宅基地建新房的权利,对于农村一些宅基地已经转让或者已经买房的人是不能再建房的,而对于一些有刚性需求的农民,也需要按照房建部的先关规定,提交申请,审批后才能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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