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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结婚了就不一定能享受低保了。低保是按照家庭为对象进行申报来和享受,没结婚的时候属于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百或劳动能力不全且生活困难的话,...
低保户去世有补助,具体标准不一。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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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特殊案件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鉴定为一至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工亡补助金是因工死亡的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已经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工伤职工,其中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死亡的,部分省市规定可以领取部分工亡补助金(如重庆市规定为上年度重庆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4个月),部分损失规定没有工亡补助金(如江苏省);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的工伤职工,没有工亡补助金。《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残疾人离婚有什么保障(一)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适当照顾残疾人;(二)处理住房时残疾人一方应有优先权。(三)离婚时对生活困难的残疾人一方应当予以经济帮助(四)残疾夫妻确定子女直接抚养方时应当考虑残疾人父母一方的意愿在确定其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人时,可优先考虑有抚养能力且要求抚养子女的残疾人一方的意愿。这实际上是赋予了残疾人一方对子女的优先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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