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一方不能向另一方主张违约责任。但是可以要求过错方按照其过程责任的比例赔偿损失。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的规定,建设...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自始自终是无效的,无效的合同就不存在违约问题,所以是不需要赔偿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建筑工地的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后能否主张违约金的规定,无效合同是违反合同生效要件的合同,它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在内容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生效要件而被确认为无效。民法典58条列明了民事行为无效的七种情形,民法典52条列明了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两种法律都规定违反法律的情形下民事行为(合同)无效,建设工程领域中的合同无效主要是指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导致合同自始无效。
发包人主张承包人工期违约,承包人往往抗辩具有工期顺延的情形,对于符合何种条件才能顺延工期,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合同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时,一般对于不可归责于承包人的事由、因气候因素并经主管部门认可的、固定假期等造成的延误可以不计入工期事项。 因此,对于因发包人拖欠预付款、进度款、迟延提供施工图纸、场地、原材料、变更设计等行为导致工期延误的,可以根据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确认。 关于工程质量责任认定的有关问题处理 一、如果不能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予以认定,则应委托有相应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二、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可以根据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相应减少支付工程价款。 三、因发包人提供的原材料质量不合格,或提供的设备、技术资料等不符合合同约定,从而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或质量缺陷的,该工程质量责任应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不得以此为由拒付或少付工程款。承包人对导致质量问题有过错的,也要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四、发包人擅自使用未竣工验收的工程,承包人仍应依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保修义务和责任。
发包人主张承包人工期违约,承包人往往抗辩具有工期顺延的情形,对于符合何种条件才能顺延工期,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合同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时,一般对于不可归责于承包人的事由、因气候因素并经主管部门认可的、固定假期等造成的延误可以不计入工期事项。 因此,对于因发包人拖欠预付款、进度款、迟延提供施工图纸、场地、原材料、变更设计等行为导致工期延误的,可以根据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确认。 关于工程质量责任认定的有关问题处理 一、如果不能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予以认定,则应委托有相应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二、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可以根据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相应减少支付工程价款。 三、因发包人提供的原材料质量不合格,或提供的设备、技术资料等不符合合同约定,从而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或质量缺陷的,该工程质量责任应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不得以此为由拒付或少付工程款。承包人对导致质量问题有过错的,也要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四、发包人擅自使用未竣工验收的工程,承包人仍应依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保修义务和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1人已浏览
1,292人已浏览
123人已浏览
10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