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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
1、顾客在消费场所出了事故,经营者首先要承担责任。 2、经营者和房东之间就事故责任划分,要双方协商决定。 这事情,经营者必须首先赔偿顾客的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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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地工伤事故由承包商负责,如果工人在工作期间受伤,用人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工伤赔偿。劳动行政部门则按照有关规定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合同负责人未报告临时工的工伤事故的,应当对工人进行工伤处理。如果承包商确实无法承担责任,应由业主承担,除业主责任外,分包商应对员工的伤害承担同样的责任。 2、《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
工地事故一般是连带责任,发包方、承包法、现场负责人,施工人员都有责任,按事故责任划分。发生工地意外事故,应当首先采取救助措施,抢救事故中受伤的人员,同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向本单位领导报告,向119求救。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七条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第八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第九条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工地事故一般是连带责任,发包方、承包法、现场负责人,施工人员都有责任,按事故责任划分。发生工地意外事故,应当首先采取救助措施,抢救事故中受伤的人员,同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向本单位领导报告,向119求救。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七条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第八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第九条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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