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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因事故去世了,那么是可以主张死亡赔偿金的,但是死亡赔偿金和死者的年龄、户口、伤残情况等有关。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以及具体情形,可...
计算公式: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 2016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616元,比上年增长7.8%。 因此2017年度一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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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丧葬费:上年度年该地区社会平均工资×6个月; 2、死亡赔偿金:上年度该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城镇),上年度该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农村); 3、被抚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宿费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交通事故以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确定责任划分,对方有责任的情况下你方可以要求赔偿。 1、关于亲子鉴定问题。 两个子女未成年,属于被抚养人,对方要求做鉴定也是合法的,应当证明子女与死者有亲子关系。 2、关于57岁母亲是否可以作为被扶养人问题。 母亲已经成年,只有在符合法定情况时才能认定为被扶养人。主要看母亲是否具有劳动能力是否有生活来源,如果有,那么不需要赔偿,如果丧失了劳动能力也没有生活来源,那么母亲也属于被扶养人,对方有责任的情况下应当赔偿。 有以下两种情形的,应认定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属于“丧失劳动能力”: 1、特殊情形:被评定1—5级残疾的人,重病而长期未参加劳动的人; 2、自然情形:脑力劳动者男60周岁以上,女55周岁以上;体力劳动者男55周岁以上,女50周岁以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如果因事故去世了,那么是可以主张死亡赔偿金的,但是死亡赔偿金和死者的年龄、户口、伤残情况等有关。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以及具体情形,可能赔偿以下多个法定赔偿项目: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其他财产损失等费用。我想你关注的点应该是赔偿的问题,而不是这些程序问题。关于到底如何赔偿,以及赔偿多少合适,因为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关键信息无法确认,所以需要向你询问一些信息才能进一步确定。 事故是发生在江苏-宿迁吗?有没有报警?你所陈述的责任划分情况是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中所写的吗?是什么户口?具体是什么车辆发生的事故,能不能具体描述一下事故发生的情形?具体是什么时间死的,当场死亡?住院死亡?出院后死亡?想要在哪里起诉?死者生前是什么户口?如果是农村户口在城镇有没有固定的收入或住房?具体已经在城市生活多久了?有什么相关的证据可以证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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