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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都可以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结婚后户口是否随迁,都是可以的; 2、新生儿可以...
在他们结婚后,带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女方户籍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到男方户籍地以“夫妻投靠”为由申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带《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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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的: 1、在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要求(结婚年限等),并且迁入地的集体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前提下; 2、女方的户口可以在不改变“非农业”性质的前提下,迁入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挂靠(不属于户口迁入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不能享受相应的待遇); 3、当事人的配偶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一,户口迁移的一般程序,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证件;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出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不一定。迁移户口,需要正当理由,如结婚。需要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个人申请书等材料。办理流程如下: 1、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 2、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 3、再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不可以另外办理,可以进行户口迁移,将自己的户口从男方落户的房屋内转移出来。申请报告上填写基本资料,然后拿去迁入地社区盖章,再拿去社区的协警处盖章,最后拿到迁入地盖章。盖完章提交资料后,需要等待20个工作日,中间如果缺资料,或者信息不准确,会打电话要你补充。如果没问题,20个工作日后会给你准迁证。拿着准迁证,户口本,身份证去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本人所在的原户口所在地比较人性化,可以找家人办,拿资料跟自己的身份证就可以。只要几分钟。原户口所在地会给予准迁证的第三联,还有一份迁出的证明,原户口本就作废了。拿上面两份文件,身份证去迁入地就可以了,会给新的户口本。注意去的时候要重新拍身份证,穿黑色的衣服去。还会给一份社区单,你拿单去社区登记,就全部完成了。拿新身份证要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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