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律性质在理论上有两种观点。 2、交换请求权说,认为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仅享有以自己给付请求他方给付的权利,从而在诉讼上原告...
同时履行抗辩权,必须有双方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这一要件。同时履行抗辩权存在的基础在于双务合同的牵连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对方当事人有拒绝对方请求履行的权利。 后履行抗辩权的发生,可以总结为以下三个条件: (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合同互负债务,在履行上存在关联性,形成对价关系; (2)由一方当事人先履行。在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履行,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一般会存在先后的顺序。如果法律没有规定并且合同也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双务合同的履行顺序可以根据交易习惯确定; (3)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后履行抗辩权属于延期的抗辩权而非永久的抗辩权,只能暂时阻止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行使。一旦对方当事人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后履行抗辩权也就消失了,履行顺序在后的当事人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相互负债,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在以下情况下履行抗辩权 一、不履行债务的。 二、债务完全不符合约定,实际构成不履行的。 三、履行的债务部分符合约定,构成部分不履行的。 所谓先履行答辩权,是指当事人相互承担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后履行抗辩权本质上是对违约的抗辩,在这个意义上,后履行抗辩权可以称为违约救济权。后履行抗辩权是我国《合同法》所独创的一种抗辩制度,该抗辩权的名称也存在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应称为先履行抗辩权,也有人认为应称为后履行抗辩权。这一条所设定的抗辩权是为后履行的一方设定的抗辩权,比较而言,将之称为后履行抗辩权更为合理。创立后履行抗辩权的概念,更加完善了履行抗辩制度。三种抗辩权同时存在:即负先履行义务者有不安抗辩权,负同时履行义务者有同时履行抗辩权,负后履行义务者有后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可适用于以下情形1、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不履行义务,已到履行期的应当后履行的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合同的权利。例如出租方不交付租赁物,承租方有权不付租金。2、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不适当履行合同造成根本违约,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的权利。例如,供货方交付假冒商品,购买方有权不付货款。3、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不适当履行构成部分履行,对方当事人有权就未履行部分拒绝给付,只对其相应给会。例如一万吨大米的买卖合同,卖方只交付了八千吨大米,尚欠二千吨,买方应当支付八千吨大米的价金,有权不付二千吨大米的价金。ttttt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6人已浏览
258人已浏览
122人已浏览
10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