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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把孩子判给女方,但孩子不愿意跟母亲,男方应该怎么争回抚养?

2022-10-16
起诉,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权。根据《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5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由于您在问题上没有明确孩子的年龄,只是说法院将孩子判给了女方,又没写明是出于什么原因判给的女方,而孩子又不愿意跟着母亲。若女方有《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的规定相关的问题存在,你的胜算会比较大。16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如果说您的孩子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又不愿意和母亲一起生活,而您有抚养能力,并且您的孩子也愿意和您一起生活的,也是可以要求变更的。而且根据第17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您可以去和孩子的母亲协商,如果孩子的母亲同意的话,就可以直接去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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