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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
不确定。在量刑过程中,还应考虑挪用的用途、是否归还、是否造成损失等因素。当不知道具体情况时,只有数额不能给出准确的量刑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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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属于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以挪用公款5000元至1万元为刑事责任起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挪用公款案件具体适用法律的解释第三条挪用公款属于个人使用,大、营利活动,或大、三个月以上,以挪用公款1万元至3万元为大起点,以挪用公款15万元至20万元为大起点。挪用公款情节严重,是指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或者数额未达到巨大,但挪用公款手段恶劣;多次挪用公款;挪用公款严重影响生产经营,造成严重损失。挪用公款属于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以挪用公款5000元至1万元为刑事责任起点。挪用公款5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属于挪用公款的,属于本地区第一款规定的非法活动。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挪用公款、非法活动、挪用公款、营利活动、挪用公款、三个月以上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救灾、救援、防洪、优抚、扶贫、移民、救济资金属于个人使用的,处以重处罚。
1、《》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处五年以下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归还的,以挪用公款一万元至三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以挪用公款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挪用公款情节严重,是指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或者数额虽未达到巨大,但挪用公款手段恶劣;多次挪用公款;因挪用公款严重影响生产、经营,造成严重损失等情形。因此,挪用公款二十万,一般应该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范围内量刑。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2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2、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数额5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3、挪用公款20万元不退还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5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4、案发前后全归还的,可减轻处罚具体量刑问题根据案件具体情节而定,如需帮助可以登陆·律伴联系律师去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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