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按照对所有申请统一办理的方式分配配额的,进口配额管理部门应当在每年12月31日前作出是否发放配额的决定。...
国家为建立或者加快建立国内特定产业,在采取现有措施无法实现的情况下,可以采取限制或者禁止进口的临时措施。...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除本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未列入国营贸易企业名录和指定经营企业名录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不得从事实行国营贸易管理、指定经营管理的货物的进出口贸易。
对实行配额管理的限制进口货物,进口配额管理部门应当在每年7月31日前公布下一年度进口配额总量。配额申请人应当在每年8月1日至8月31日向进口配额管理部门提出下一年度进口配额的申请。进口配额管理部门应当在每年10月31日前将下一年度的配额分配给配额申请人。进口配额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对年度配额总量进行调整,并在实施前21天予以公布。
实行配额管理的限制进口货物,由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经济管理部门(以下统称进口配额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划分进行管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531人已浏览
1,644人已浏览
198人已浏览
3,09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