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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不满十四周岁的男童女童都可以作为本罪的受害人或猥亵对象,都是受害者。...
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不满十四周岁的男童女童都可以作为本罪的受害人或猥亵对象本罪在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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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对象是未满14周岁的儿童,可以是男童,也可以是女童。在认定本罪的过程中,应当注意区分猥亵儿童行为与一般的对儿童表示“亲昵”的行为,如果只是处于对小孩的亲昵而摸摸、搂抱儿童的行为,没有实施具体的猥亵行为,则不能视为是猥亵儿童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 犯猥亵儿童罪的,依照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法定刑从重处罚。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此,我国《刑法》对猥亵儿童罪根据犯罪的手段不同分两个档次规定了法定刑罚: 1、构成猥亵儿童罪的,应在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法定刑内从重处罚; 2、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猥亵儿童的,应在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法定刑内从重处罚。
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不满十四周岁的男童女童都可以作为本罪的受害人或猥亵对象,都是受害者。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性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一般表现为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鸡奸等行为手段。上述手段中除手淫、鸡奸外,对于前四种行为判断行为人主观动机尤为重要,如蔡某猥亵案中,其在搂抱女学生时,主观上表现为耍酒疯,很难认定其主观上就是为寻求性刺激或者满足性欲,况且其也只是对被害人隔着衣服进行搂抱,情节较为轻微,故此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改由其他处罚。行为人如出于玩笑或者其他善良动机而实施抚摸、搂抱、亲吻等较为普遍的行为,其本身不具违法性而无法律介入之必要。根据中国《》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有些猥亵儿童行为通过治安处罚即可达到惩戒效果。这就表明并非一切猥亵儿童的行为都要受到刑事处罚,这是制定刑事处罚标准的前提;其次从中国刑法对猥亵儿童行为的处罚规定(虽然还不够完善)来看无疑是强调从重打击的,这也就要求我们在制定标准时要从严把握,不宜将纳入治安处罚的猥亵儿童行为范围放得过宽;再次从实际情况看,猥亵儿童行为多发生在思想意识相对落后的农村地区和社会基层,猥亵儿童的行为往往不仅给被害儿童造成了身心伤害,同时也对被害儿童的近亲属带来较大痛苦,因此在对猥亵儿童行为进行处理时,也要将此现实状况一并考虑。由此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并结合司法实践,建议凡具有以下猥亵儿童的情形之一的,应当以猥亵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一)一年内猥亵儿童两次以上或一次猥亵儿童两名以上的;(二)采取暴力、胁迫或以之相威胁等方法强制猥亵儿童的;(三)猥亵儿童致使被害人轻微伤以上损伤的;(四)猥亵儿童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如严重损害儿童心理健康,造成被害儿童近亲属精神错乱或自杀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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