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可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不要等还不起房款时才提出,应该提前几个月先跟银行说,委托银行将其房子拍卖掉;第二种情况是还贷人找着买家了,对方能将房款一...
没有的,购房贷款放款部分是没有发票的,只有一个银行的放款凭证,这个也是属于发票类型的。等以后交房了,开发商会把产权证,连同购房发票一起给你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离婚时,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当事人可以协商办理。如果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进行财产分割时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2.一般认为一方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一方婚前办理按揭手续,并取得产权证,则应该属于婚前财产。3.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还贷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对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4.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
没有的,购房贷款放款部分是没有发票的,只有一个银行的放款凭证,这个也是属于发票类型的。等以后交房了,开发商会把产权证,连同购房发票一起给你的,到时候你还会拿到如下的票据:契税发票、维修基金发票、购房发票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
一.离婚前按揭房子已经公证为其中一方的,离婚时可以协议分配;不能达成协议,可判为产权登记方所有,但产权登记方需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6人已浏览
149人已浏览
1,200人已浏览
22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