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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包人可请求解除合同的情形 (1)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在发包人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承包人拒绝修复的; (2)...
工程合同还有以下的特点: 1、建设工程合同是以完成特定不动产的工程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与承揽合同一样,在性质上属以完成特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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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与同一法律体系之下的普通法律相比,宪法有如下三个特征: 1、宪法的内容规定的是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 2、宪法的效力高于普通法律,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3、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严格、复杂,需要特定的程序。
一般情况下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是由以下几个方面组成:合同主体的严格性:发包人一般应需具有法人资格;承包人必须具备法人资格,具有营业执照和相应的资质(两证齐全),且不能超越资质承包工程。合同标的的特殊性:工程合同的标的是各类建筑产品;具有不可移动性和单体性(独一无二,不可替代)。合同履行期限的长期性。计划和程序的严格性。合同形式的特殊要求: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 (一)合同主体的严格性 建设工程合同主体一般只能是法人。发包人一般是经过批准进行工程项目建设的法人,具有国家批准的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已经落实,并且具备相应的协调能力;承包人则必须具备法人资格,而且应当具备相应的从事勘察、设计、施工等资质。无营业执照或无承包资质的单位不能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资质等级低的单位不能越级承包建设工程。 (二)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合同标的的特殊性 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是各类建筑产品,建筑产品是不动产,其基础部分与大地相连,不能 移动。这就决定了每个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都是特殊的,相互间具有不可替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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