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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发票管理法规,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发票管理法规,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虚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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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四要件: 1、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有关发票管理法规,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2、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制度;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构成要件1、行为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行为是违反国家发票管理法规,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客体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客体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罪责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而有意实施或者明知是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购买的主观心理状态。3、罪量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罪量要素,刑法未作规定。参照《追诉标准》规定,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十五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定罪。认定根据刑法第208条第2款规定,分别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论处。在上述情况下,实际上是本罪与其他犯罪之间的牵连关系,系牵连犯。根据刑法规定,对这种牵连犯,应分别以上述三罪论处,采用的是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来源于网络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进行偷税、骗取出口退税、贪污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既构成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又构成偷税罪、骗取出口退税罪和贪污罪等犯罪,在处理上、也应择一重罪,从重处罚,不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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