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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车人无偿搭乘他人车辆,因所乘车辆发生意外事故或者与其他车辆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使乘客遭受损失承运人应承担适当补偿责任。 但是如果乘车人未经车...
1、需要视铁路部门是否存在重大的过错或者过失而定。2、如果存在那么是可以要求给予适当的赔偿的。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费、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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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车给朋友发生交通事故由朋友赔偿,车主有过错的承担相应责任。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弃车逃逸处罚如下:1、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不构成犯罪的,处200人-罚款2000元,记12分,并处15天以下拘留;2、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造成一人以上重伤的,犯交通肇事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3、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造成一人以上死亡的,犯交通肇事罪,处3至7年有期徒刑;4、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致人因未及时治疗而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上述2至4种情况,并处吊销驾驶证,终身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对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车辆的处理主要是规定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04号),出于查清事故事实的原因,交通警察是有权力扣留肇事车辆的,但是必须按出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不得扣留所载货物。第28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第37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第38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第44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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