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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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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款合同无效的是不能返还利息的。 2、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合统一旦被确认无效,就产生溯及既去的效力,即自合同成立时起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以后也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 3、所以说,借款合同无效过后,又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借款人天然没有义务返还利息。
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如果合同无效自然也就没有利息一说。以下五种情形借贷合同无效: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流动仍旧提供借款的; 4、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 5、其他违背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划定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 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 因此,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的,不能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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