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交付为定金合同的成立要件

2023-07-02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民法典》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合同是担保主合同履行的从合同,以担保主合同的履行为目的,定金不交付,定金的担保目的则无法实现。 同时定金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必须以定金的实际交付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 因此,定金未实际交付,定金合同就未成立。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