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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看离婚协议上有没有关于孩子抚养责任方面的条款2、其次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2、若无法确认孩子的自主意愿,则考虑女方2、女方若没有独立生活...
抚养权的判决会综与财力、教育程度、年龄、性格等综合判定,三个孩子都抚养的可能性不大,要有心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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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孩子的监护权主要包括以下情况:1、两岁以下的孩子很有可能被判给女性。2、对于两岁至十岁的子女,法院从有利于子女成长的角度考虑了许多因素。3、考虑十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意愿。4、下列情形不能判处监护权(1)患有严重疾病或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的;(2)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3)10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意与对方同住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时孩子的归属主要有以下情形: 1、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判归于女方几率大。 2、两周岁至十周岁的子女,从利于子女的成长出发考虑诸多的因素。 3、要考虑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的意愿。 4、以下情况不能判予权(1)患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确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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