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尽管遗赠与遗嘱继承有诸多相同之处,但从根本上说二者是两种性质不同的民事法律行为。两者区别如下: 1.二者的受让主体不同。遗赠的受让人必须是法...
这里所说的再指定继承人,是指遗嘱人为了防止被指定的继承人先于继承开始之前死亡,或者遗嘱继承人不接受继承的情况发生,而在遗嘱中再指定继承人。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尽管遗赠与遗嘱继承有诸多相同之处,但从根本上说二者是两种性质不同的民事法律行为。两者区别如下:(1)二者的受让主体不同。遗赠的受让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或国家及其他社会组织。而遗嘱继承中的受让人,即继承人必须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且必须是自然人。(2)二者所指向的客体范围不同。遗赠的客体只包括财产权利,不包括消极的财产义务,但执行遗嘱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而继承的客体范围不仅包括财产权利还包括财产义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以被继承人的实际遗产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可不予清偿,但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但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3)权利的接受、行使方式不同。受遗赠人只有依法在法定期间(在知道受遗赠的两个月)内明确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时才视为接受,否则视为放弃遗赠。而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处理前,明确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才能有效。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无权参与遗产分配,这也不同遗嘱继承人。(4)在遗嘱继承中,遗嘱人可在遗嘱中指定候补继承人,而在遗赠中则不能指定候补的遗赠人。
继承纠纷是继承人死亡后,死者遗产发生的纠纷。因继承权、继承顺序、遗产分配份额等发生争议的,属于继承纠纷。继承纠纷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非侵权纠纷,如继承人只了解遗嘱的效力、遗产的范围和数额、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等。另一类是侵权纠纷,即因发生侵害继承权、受遗赠权的行为,如:非法取消继承人、受遗赠人资格的行为;隐匿、侵吞或争抢遗产的行为;非法处分未分割的遗产的行为;非法扣减继承人应继遗产份额和遗赠财产的数额的行为;法定代理人损害被代理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的行为;遗产分割时,未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的行为;非法剥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依法可以分得遗产的权利,或者非法扣减其应得的遗产份额的行为。这些继承纠纷可以依法处理。妥善处理遗产继承,避免或减少遗产纠纷,促进家庭成员和谐、团结、互助和社会稳定,有利于调动积极因素,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继承纠纷包括:法定继承纠纷(转继承纠纷、代位继承纠纷)、遗嘱继承纠纷、继承权确认纠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遗赠纠纷、遗赠扶养协议纠纷。
遗赠实际上是遗嘱继承的从属部分,是遗嘱继承的一种特殊形式。但遗赠又不同于遗嘱继承,其主要区别如下: (1)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的范围不同。遗嘱继承人只限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之内,即只能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这些人的一部或全部;而受遗赠人的范围则比遗嘱继承人的范围要广,可以是国家、集体组织、社会团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之外的其他任何人。 (2)遗嘱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受遗赠人与遗赠人两者的关系不同。遗嘱继承人与被继承人有法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直接从被继承人处继承遗产的;而受遗赠人与遗赠人没有法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不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而是根据遗赠人设立的遗嘱,从继承人或者遗嘱执行人处取得所遗赠的财产。 (3)遗嘱继承权与受遗赠权的标的不同。遗嘱继承权的标的,是被继承人生前的一定财产权利的财产义务的统一体。遗嘱继承人在接受遗产时,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必须同时继承。如果遗产中有债务,遗嘱继承人必须负责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而受遗赠权的标的,同仅仅是遗产中的财产权利。如果遗赠人有未清税款和债务的,继承人或者遗嘱执行人,应当在清偿税款和债务之后,从剩余遗产中交付遗赠财产。 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5人已浏览
158人已浏览
218人已浏览
16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