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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立案庭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
申请法院执行有时间限制。期限为两年,从生效判决或者其他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开始计算。那么法院对股票的冻结期限是多长时间,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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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最高法院关于执行人的规定是第一条异议人提出执行异议或者复议申请人申请复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具体的异议或者复议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并附下列材料: (一)异议人或者复议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相关证据材料; (三)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 第二条执行异议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或者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三日内通知异议人和相关当事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 执行异议申请材料不齐备的,人民法院应当一次性告知异议人在三日内补足,逾期未补足的,不予受理。 异议人对不予受理或者驳回申请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裁定撤销原裁定,指令执行法院立案或者对执行异议进行审查。
在实际操作中,支付令有可能被申请强制执行。当债权人声称自己对债务人享有金钱或有价证券的给付请求时,只要满足以下两个必要条件,就可以向具有管辖权的基础人民法院提交有效的支付令申请:首先,债权人并未与债务人存在任何其他类型的债务争议;其次,支付令的送交能够顺利地到达债务人手中。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应在书面申请书中详细描述其要求债务人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数量以及所依据的真实情况和充分证据。当人民法院收到支付令申请并进行审查后,如果发现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明确且合乎法理,那么法院应在受理之日起十五个自然日内向债务人发布正式的支付令。如果法院审查后认定支付令申请并不具备实际可行性,则应对该申请作出裁定予以驳回。而当支付令生效之后,如果债务人未能在短短十五个自然日内积极回应法院发出的支付令或履行相应的义务,债权人便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关于民事纠纷强制执行的解答: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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