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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结构检测:鉴定(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钢结构,塔桅及高耸建(构)筑物,建筑构配件质量检测,振动测试,结构应力测试,结构性能现场试验)...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1、检验批质量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要检验项目的质量经检验应全合格。一般检验项目的质量经检验应全部合格。其中允许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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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1、检验批质量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要检验项目的质量经检验应全合格。一般检验项目的质量经检验应全部合格。其中允许偏差的抽查合格率应达到80%及其以上,且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值对于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不得大于允许偏差值的1.5倍,对于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不得大于允许偏差值的1.2倍。 2、分项工程质量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质量合格的规定。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的质量检验记录应完整。 3、分部工程质量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符合质量合格的规定。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4、单位工程质量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符合质量合格的规定。质量控制资料和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主要功能的检验资料应完整。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本标准的相应规定。观感质量应符合本标准的相应要求。 5、建设项目和单项工程质量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所含单位工程的质量均应符合质量合格的规定。工程竣工档案应完整。质量控制资料核查、安全和主要功能的检验资料核查、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和观感质量检查应符合本标准的相应规定。 6、水运工程质量检验记录和质量控制资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单项工程和建设项目质量检验记录、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和有关安全与主要功能抽测记录应按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填写。主要材料进场复验抽样试验和现场检验项目抽样的组批原则应符合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
最新钢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 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或制作项目的质量检验评定应划分为“优良”与“合格”两个等级。 1、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合格: (1)保证项目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2)基本项目应符合本标准合格的规定; (3)允许偏差项目在抽检的点数中,应有80%及以上的实测值在本标准规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内,其余实测值也应基本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优良: (1)保证项目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2)基本项目中,应有60%及以上的项目为优良项,其余项目均达到合格的规定。一个基本项目所抽检的处(件)中有60%及以上达到本标准优良的规定,其余处(件)达到合格的规定,该项目应为优良项。 (3)允许偏差项目在抽检的点数中,应有90%及以上的实测值在本标准规定的范围内,其余实测值也应基本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2、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合格: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应全部合格。 优良:包括主体结构分项工程在内,应有60%及以上的分项工程为优良,其余分项工程全部合格。 单位工程或制作项目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合格: (1)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应全部合格; (2)质量保证资料应齐全; (3)观感质量的评定得分率应达到70%及以上。 优良: (1)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应有60%及以上为优良,其余分部工程全部合格; (2)质量保证资料应齐全; (3)观感质量的评定得分率应达到85%及以上。 工程质量经检验不符合本标准合格的规定时,应进行处理,并应按下列规定确定其质量等级 1、返工的可重新评定质量等级; 2、经加固补强或经法定检测单位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其质量仅可评为合格; 3、经法定检测单位鉴定达不到原设计要求,但经设计单位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可不加固补强的;或经加固补强改变外形尺寸和造成永久性缺陷的,其质量可定为合格,但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制作项目)不应评为优良。
工程质量检验分类包括: 1、免检免检是指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产品免于政府部门实施的质量监督检查的活动。如果一家企业某种产品获得了免检资格后,在免检有效期内,一是国家、省、市、县各级政府部门在内均不得对其进行质量监督检查,二是在全国各个省均不得对其进行质量监督检查,三是无论是生产领域,还是流通领域均不得对其进行质量监督检查。但《免检办法》也规定,用户、消费者有权对免检产品进行社会监督。当免检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用户、消费者可以向生产企业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诉和举报。质监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2001年12月,国家质检总局成立后修订了原《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并以国家质检总局令第9号的形式重新发布。2008年9月18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第109号总局令,决定自公布之日起,对《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予以废止。 2、抽检抽样检验又称抽样检查,是从一批产品中随机抽取少量产品(样本)进行检验,据以判断该批产品是否合格的统计方法和理论。它与全面检验不同之处,在于后者需对整批产品逐个进行检验,把其中的不合格品拣出来,而抽样检验则根据样本中的产品的检验结果来推断整批产品的质量。如果推断结果认为该批产品符合预先规定的合格标准,就予以接收,否则就拒收。所以,经过抽样检验认为合格的一批产品中,还可能含有一些不合格品。主要的抽样方法包括简单随机抽样、系统抽样和分层抽样三种。 3、全检全检:是指根据某种标准对被检查产品进行全部检查。全检是针对抽检而言的,若抽检报告中出现太多问题,那么客户或许会担心这批货物的其他部分也有这些问题,那么,就可能要求工厂方必须把全部产品交给第三方检品公司进行全检。全检报告满足要求才会接受这批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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