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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过户的前提: 1、属于继承的合法遗产。 2、有共同继承人的,继承人对共有财产应签订分割协议,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产生效力。 二、房屋...
第一步: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这里分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和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两种,相应地需提交的资料也有所差别。 (一)有遗嘱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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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的房屋过户流程如下: 1、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过户; 2、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遗嘱等相关材料; 3、符合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 4、经过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继承房屋公证后应去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过户。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关于如何办理房屋继承手续的问题,首先所有继承人办理继承公证手续后,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过户‘ 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 第十二条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房屋登记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三)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 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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