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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一方不支付对孩子的抚养费,但其的探视权属法定的,不能因此剥夺,对方仍有探视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
有探视权。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享有约定,或依据人民法院的判决,看望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或将子女短暂接回共同生活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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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女儿由甲方抚养,随同甲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元给乙方作为孩子的抚养费(/甲方每月支付抚养费元,甲方应于每月的1-5日前将女儿的抚养费交到乙方手中或指定的xx银行帐号:)。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甲方可随时探望孩子。(甲方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女儿一次或带女儿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保证甲方每周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一天。)另外,还应当就非直接抚养一方对子女的探望权作出时间、地点等明确的约定。
1、离半年没有给抚养费,直接抚养方可以就其不支付抚养的问题向对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索要孩子的抚养费,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2、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3、所以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若无正当理由,不能拒绝支付抚养费。 4、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不探视孩子不支付抚养费是不可能的。 监护权和探视权是两个独立的权利。不能说因为探视子女的权利没有行使,所以不能承担监护义务。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义务,探视子女是他们的法定权利,两者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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