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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然形成的规律,当事人不必举证; 2、众所周知的事实,当事人不必举证; 3、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当事人不必举证。...
交通事故当事人在这些情况下不必举证: 一、自然形成的规律,当事人无需举证; 二、众所周知的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 三、法律文书已生效,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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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当事人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情况下要担全责,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一)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二)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三)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四)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 (五)当事人不能自动移动车辆的; (六)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除此之外,在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下,无论双方对事故的事实及成因是否有争议都必须报警;在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没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如果双方事故的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仍然应该报警。通常造成轻伤的情况之下当事人都是要住院治疗的,有可能是出院以后还需要在家休养一段时间,类似于这种状况,医院一般都会在医嘱当中写清楚休养的时时间,比如医院给出的医嘱当中是休息一个礼拜,这一个礼拜的误工费就应该由肇事者承担。
(一)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二)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三)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四)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 (五)当事人不能自动移动车辆的;(六)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总之,法律上规定了确定误工费赔偿标准的统一计算公式,这种情况下,人们还是会针对误工费赔偿标准引发纠纷的原因往往在于,那些没有固定收入的或者发生交通事故时当事人根本就是失业状态的,这两种情形下也得赔偿误工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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