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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手机是没有被列入“三包”范围的产品,应当按照销售方向消费者承诺的三包责任处理,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发票...
1、7天内出现性能故障可要求退换货; 2、依据为《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一条:“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微型计算机主机、外设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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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内,移动电话机出现上列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 2、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上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 3、因生产者未按合同或者协议提供零配件,使维修者延误了维修时间,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60日未修好的,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免费为消费者更换。
手机性能故障,如(无铃声,按键不灵,杂音,通话无声),隐性故障如(死机,白屏)等,出现后请勿操作,保持原样拿到售后中心进行检测(注:当场无法检测出的故障无法换机),7天内可以选择换机或退机,15天内可以选择换机或维修,(注:退机和换机需保持外观良好,外观明显磨伤需付壳子钱后方可换机或退机)。
1、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内,移动电话机出现上列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 2、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上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 3、因生产者未按合同或者协议提供零配件,使维修者延误了维修时间,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60日未修好的,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免费为消费者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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