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夫妻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子女抚养费的金额。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法院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支付。法律上支持抚养孩子一方或者孩子有困难时,或者不抚养孩子一方收入增加时,要求增加抚养费。也就是说,夫妻双方离婚时的离婚协议关于子女抚养费的约定并不妨碍要求增加子女抚养费的请求;对于法院的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没有合理要求抚养子女的一方或子女在必要时向另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金额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可以由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对方仍然拒绝执行判决,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出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抚养费确定后可以增加。子女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父或母请求增加抚养费,如原定抚养费金额低于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因患病或者上学超过原定数额的;物价水平上涨,原定数额不能满足生活需求的。子女可以要求父或母给予增加相应的抚养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的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7人已浏览
453人已浏览
150人已浏览
29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