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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该款是对那些属于...
精神病人犯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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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刑法》第十八条中的规定,如果精神病人在犯罪的时候,经过法定程序鉴定,属于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情况,那么此时可以不用负刑事责任。不过会责令其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而在必要的情况下,也会由政府医疗。
如果经医学鉴定确定为正在发作的精神病人,造成危害结果,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刑法》第十八条【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行为人精神病二级残疾,但是犯罪时意识清醒的,要负刑事责任;不能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不负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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