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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登记处复印结婚登记档案代替结婚证的...
婚姻自由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如果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有离婚的意愿,只要通过合法的法律程序,是可以离婚的。对于曾经办理过结婚登记,但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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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解决三个问题:夫妻身份关系、共同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 2、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诉讼离婚; 3、协议离婚到民政局,诉讼离婚到法院; 4、协议离婚即夫妻双方协商,协商好第1项,签字后,领离婚证,离婚; 5、诉讼离婚即打离婚官司,依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判决离婚结案; 6、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分; 7、子女的抚养,原则上共同分担; 8、协议离婚对财产的分割不服,离婚一年内可申请重新分割,法院应当受理; 9、离婚诉讼属于专业诉讼,委托专业律师代理。
属于事实婚姻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认定构成事实婚姻的截止时间是1994年2月1日,在此之前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法律给予应有的保护,而不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也不论双方共同生活初期或者某个阶段中可能还不完全符合婚姻关系的实质要求等情况的存在,只要在1994年2月1日这一天之前具备了结婚实质要件的,都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在1994年2月1日之后,如果没有办理婚姻登记,则不再是事实婚姻,除非是男女双方补办登记手续,否则当事人基于婚姻而产生的合法权益就得不到法律的保障。
可以。婚姻自由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如果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有离婚的意愿,只要通过合法的法律程序,是可以离婚的。对于曾经办理过结婚登记,但结婚证丢失的夫妻,只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也是可以离婚的。根据民政部出台的《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结婚证遗失,可直接办理离婚手续而不再补领结婚证。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结婚登记记录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但是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做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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