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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上涨时的违约处理

2024-12-08
最近房价迅速上涨,导致有些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卖方还没有履行,房价又上涨了很多。因此,有些房屋买卖合同的卖方开始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已经签订的合同。 这两天我接到很多关于买房的咨询,其中大部分都是关于房价上涨和卖方毁约的纠纷。在这种情况下,买卖双方已经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且合同中详细约定了房屋买卖的主要条款,买方已经支付了一定数额的定金或购房款。而卖方则表示要加价或者不再卖房,这让买方非常关心他们应该采取什么措施以及可以向卖方主张哪些赔偿。 在这种情况下,买房应该采取以下行动: 1. 对卖方要求加价或拒绝继续履行合同的事实进行取证。这可以包括在中介主持下进行协商,由中介作为第三方证人对沟通过程进行录音,通过手机短信获取对方违约的信息,并向公证处申请证据保全等。 2. 如果卖方在这一阶段回避磋商或者找各种理由不愿接收买方的购房款,买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卖方致函,要求按合同约定履行双方义务。 3. 向卖方主张双倍定金或者违约金,需要注意二者不能同时主张。 如果无法联系或者协商不成,建议直接起诉。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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