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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信用卡套现违反了国家对信用卡的管理规定,侵害了金融管理秩序。通过虚假交易套取现金,本质上从事的是金融业务,而这些业务没有依法取得金融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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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若是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诈方式恶意透支,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式,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罚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处罚。实施该款行为,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2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10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妨碍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说明第七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械(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构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直接向信用卡所有者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根据《刑法》第25条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处罚。实施定金行为,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金融机构资金超过20万元的,金融机构经济损失超过10万元的,应认定为《刑法》第25条规定的情节严重的,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金融机构资金超过100万元的,金融机构经济损失超过50万元的,应认定为《刑法》第25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根据朋友的要求操作,有构成违法经营罪的嫌疑,情节严重的,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处以违法收入的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处以违法收入的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或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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