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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公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为了提高讯问效率,保证讯问质量,确保讯问安全,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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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行政、司法机关等工作,都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依法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因此经济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的程序包括:受理案件;立案侦查;破案;侦查终结。 一、受理 (一)受理案件时,报案人首先应当向经侦部门的接警民警说明来意,填写报案材料,接受接警民警的询问,如实说明相关的情况,提供相关的证据和材料。 (二)接受案件后,接警民警会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制作《受案回执》交报案人。 (三)接受刑事案件之后,经侦部门会尽快开展立案审查工作,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立案或不予立案的决定,并告知当事人。遇疑难、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可延长30到60个工作日决定是否立案。对于延长审查期限的,办案单位应向报案人作好解释工作。 二、立案 (一)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受理报案后,经审查,凡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予以立案。凡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安机关应予立案: 1、认为有犯罪事实; 2、涉嫌犯罪数额、结果或其他情节达到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3、属于该公安机关管辖。 (二)公安机关经审查决定不予立案的,如果有控告人,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七日内送达报案的控告人。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要求立案的复议,或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异议。 三、侦查 (一)已经批准立案的,立案单位应及时展开侦查工作。 (二)公民认为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有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公安机关的法制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督察部门或上级公安机关反映投诉。有权向各级人民检察院反映、投诉。有权向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或各级人大反映、投诉。 四、破案 经过侦查,具备以下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宣布破案: (一)犯罪事实已有证据证明; (二)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三)犯罪嫌疑人或者主要犯罪嫌疑人已经归案。 五、侦查终结 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法律手续完备,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应当制作《起诉意见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综上所述,公安调查部门将在涉及公民的刑事案件中“办理刑事案件登记表”,进行受理、立案、破案、侦查这几个程序。被告和信息将发布“案件”。接受案件后,公安机关将立即对案件进行审理,并告知被告是否会在7天内提起诉讼。
侦查人员的传唤行为是有严格的法律流程的,首先未立案的案子是不能传唤的,立案的传唤也必须经由上机机关批准
1、先由人民检察院予以受理,然后进行讯问,再拘留或者逮捕犯罪嫌疑人,最后侦查终结后,决定是否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适用本章规定。 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作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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