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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先做伤残鉴定,鉴定结果于赔偿也是很重要的。无论通何种委托方式,伤者都要提供相关材料。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材料是否完整、充分、真实,直接关系...
可以做的,我这就可以委托相关部门鉴定。在一起交通事故案件中,有没有交通专业律师代理,刑事责任有无及判刑多少、赔偿及责任承担差别很大,一起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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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实践中,对于单方委托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意见,往往不被法院采纳,所以建议和肇事方及保险公司一起委托鉴定机构对伤残等级和其他事项进行鉴定,如果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那么建议先起诉到法院,然后申请法院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的事项主要有伤残等级、误工期限、护理期限、营养期限等。
不能做,出院后可以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自行到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如果协商不成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诉,经人民法院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鉴定。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须知: 一、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在治疗终结后(这是关键),可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或者起诉后向法院申请伤残评定。 二、伤残评定前应准备以下病情材料: 1、身份证、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复印件)。 2、骨折伤者要准备受伤初期及治疗期间的X光、CT片。 3、交通队、法院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书。 三、法医可根据病情需要做进一步检查。如评定材料不足后未到评定时机不予受理。 交通事故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I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 办理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的程序一般如下: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交通事故可以自行选择伤残鉴定机构。但是自行选择的伤残鉴定机构必须满足如下条件,否则鉴定结论不具有效力: 1、自行选择的伤残鉴定机构是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机构; 2、该伤残鉴定机构中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做出的伤残鉴定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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