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无罪判决可以辩护,违法发放贷款罪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向关系人以...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无罪判决可以辩护,违法发放贷款罪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向关系人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关于违法发放贷款罪刑事辩护词(一)判决书认定电工公司贷款损失数额错误。 判决书认定,至今尚有陕西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贷款6483.396万元贷款逾期无法追回。辩护人经核对并咨询专业人士后认为,该数额认定错误。根据一审法庭调取的“陕西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贷款分户账”证实: 1、截止2003年3月21日,电工公司贷款余额为人民币6483.396万元。 2、2003年3月28日,电工公司以自有资金归还20万元,该资金用于偿还2003年3月6日发放的贷款(3月6日起息—3月21日到期)。 3、2003年3月31日,电工公司以自有资金归还1500万元,该笔资金用于偿还2003年3月6日发放的贷款(3月6日起息—3月25日到期)。 4、2003年4月21日,电工公司以自有资金归还500万元,该笔资金用于偿还2003年3月6日发放的贷款(3月6日起息—3月25日到期)。
(一)犯罪情节较轻,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法院应当根据法律和相关证据定罪量刑,符合判缓刑的条件就应当判缓刑;(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从事特定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第32条: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下列人员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 (一)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 (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五)本院的人民陪审员; (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由此可见,关于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立案问题,一方面是取决于造成的经济损失,另一方面也跟违法发放贷款的数额是有关系的。当事人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借贷人借了多少钱都得依法偿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1人已浏览
521人已浏览
109人已浏览
25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